主旨:<獎助學金>「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 |
一、請見附件。 二、需彙整,請欲申請者,在9月15日前將資料交到註冊組。 三、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四、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不分清寒及優秀生,由校方推薦申請學生名單,其名額按全校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十人得發給一名。若提出人數超過申請人數,依校方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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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紀憶如 於 2023-09-01 07:22:11 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