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 |
本公告起始日:112.7.26 一、請閱附件。 二、本學期就學費用優待標準補充說明如下: (一) 書籍費:全公費者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800元,半公費者應減半為400元。 (二) 制服費:於本學期一次請領,全公費者1,500元,半公費者 750元。 (三) 主食費、副食費:原核准有案者,本學期核給月份從7月至明年1月止(計7個月),新核准者從9月至明年1月止(計5個月)。 三、要點第8點規定略以:「……軍人遺族子女就學,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書,始可發給主食米……」;經查84年7月以後軍職人員不再發給軍眷實物代金,爰此,申請人檢具撫卹令核發日期為84年7月以後者,無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即可申請就學優待事宜。 四、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9月15日前與註冊組聯絡,並於9月22日前繳交相關資料到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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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紀憶如 於 2023-08-04 03:31:10 發布 |